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要求,现将张掖市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23至5月31日(双休日除外),张掖市自考办。
二、办理审核交送资料
1.凡具备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时,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查合适后,向自考办交存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式两份。
2.考生办理毕业证书时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经身份证读码器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同时向市自考办交存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如果办理毕业证时有红色合格证及顶替相关课程的各类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公共英语等级证、大学四六级等级证等),需进行原件验证,经审核合适后录入顶替课程成绩,同时向自考办交存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考生须向自考办交存准考证及所有合格成绩单。
三、办理要求
1.考生要严格按照毕业证办理时限,由本人到张掖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一律不予代办,相关材料须本人签字确认,逾期不再接收办理。
2.考生基本信息更改或与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身份信息不符,需考生在办理时如实向市自考办提供相关户籍部门证明(带照片)进行登记查验,经审查核实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变更。
3.毕业证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教育考试中心注册后直接邮寄考生。收到毕业证书后需考生再次复核个人信息,如有信息错误,15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
张掖市自考办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