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报送材料的补充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2号)要求,我省将于6月,开展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为更好服务广大会计工作者,充分考虑我省职称外语考试实际,经研究决定,5月19日—5月24日补收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请职称外语考试合格,且符合评审相关要求的,按时申报,过时不候。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