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甘肃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肃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笔试成绩已由省考试中心下发,现予以公布,方便考生查阅(附件1),并将天水考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天水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市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排名末尾同分者均参加资格复审。部分职位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先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按照省考录办公布的有关规定,通过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降低面试比例和职位合并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公布。
经核定,共有596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2)。
二、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向市考录办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有:
1、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其他人员必须提交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的本人“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学信网验证打印);
2、未就业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派遣证、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的考生(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要求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职位的人员,需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证明)和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对工作经历时间的界定按照省上发布的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4、报考职位要求获得司法考试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的,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效成绩单。
5、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市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录用分配文件及到村任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签订的服务协议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7、以“三支一扶”计划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志愿者)”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要求为“天水市户籍”职位的人员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四项目人员”不能再以“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四项目职位”,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
三、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要求本人携带个人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接受他人代办。
2、在职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3、“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和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严格按照录用时间、合同规定时间、批准文件的时间和招考公告规定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5日。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主动放弃,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6、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故意隐瞒个人有关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日
上午08:40—11:40
下午14:40—17:40
资格复审地点: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2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
联系电话:0938-8214550
0938-8393692
附件1:天水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册详情请参考:http://www.tsrsj.gov.cn/news/TZGG/2016/517/16517173832BBDCIGA579DAEAGD2_2.html
附件2:天水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srsj.gov.cn/news/TZGG/2016/517/16517173832BBDCIGA579DAEAGD2_2.html
天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