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如何进行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全国统招,即全国各地区报考考生高考总分汇总后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上海市报考该类院校的考生各科目的原始成绩和按750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总分分值)折算后的总成绩一并寄给经教育部批准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