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布的法律自考本科考试科目及学分中说“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在选考课中加考三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其中市场竞争法概论不开考,剩下的选考中证据法学6分,金融法学4分,其他的为3分,三科加起来只有13分,是否可以免考英语(二)。谢谢
回复:不可以,选考的三门课程加起来学分必须不少于1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