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检数据尚未下达,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一般在6月上旬发放),现将通知书发放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聊城八县市考生与本校应届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默认为自行领取(发放方式不能修改),聊城八县市以外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默认为挂号邮寄(或EMS邮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将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修改为自行领取(点击进入),修改发放方式与通信地址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
2.研究生录取管理系统中第二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请聊城八县市以外考生认真核对修改,要做到详细准确,应届生(建议填写学校地址):*省*市*路*号*大学*学院(系)*级*班。往届生:*省*市(县)*路*号*单位*部门 或 *省*市(县)*镇*村*号 或 *省*市(县)*路*号*小区*号楼*单元*层*室。
3.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时,省外研究生党员组织介绍信台头为“聊城市委组织部”,省内研究生党员组织介绍信台头为“聊城大学党委组织部”。
4.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文件规定,山东省往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外省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接收单位:聊城大学。
5.人事档案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人事档案转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研究生处管理科(办公楼B615室)韩涛老师收(联系电话:0635-8239892),邮政编码:252059。
6.请关注录取管理系统工作项目与完成时间,做好录取报到相关工作。
7.研招办电话0635-8239267。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