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考检察辅助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招考职位简介、专业要求、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招考检察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实行公开招考,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3-3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15楼,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1505室,联系电话:81211382、81211385。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已报名通过条件审核的人员,按报考职位分别进行以下环节的考试:
1.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601的考生:
(1)第一轮面试。考生进行自我介绍,谈谈对检察辅助人员工作职位的认识和定位、自身的优势,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
(2)笔试。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速录技能测试。测试考生的听打速录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速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第二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602的考生:
(1)第一轮面试及写作能力测试。考生进行自我介绍,谈谈对检察辅助人员工作职位的认识和定位、自身的优势,并进行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和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考生面试及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笔试。第一轮面试及写作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及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第二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603的考生:
(1)第一轮面试。考生进行自我介绍,谈谈对检察辅助人员工作职位的认识和定位、自身的优势,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笔试。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第二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确定人选
报考职位代码jcy201601的考生,按“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速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职位代码jcy201602的考生,按“第一轮面试及写作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603的考生,按“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各类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和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nanhai.j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2016〕9号)的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佛山市南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此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2136(南海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