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校“专升本”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与开考
(一)按江西省教育厅规定,本次推荐不限定名额,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均可推荐报考。
(二)对报名考生登记造册,颁发准考证,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推荐表上的照片必须相同。
(三)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为保证更有利于考生录取后的学习,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考生应选报与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可跨学科报考,各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人(含)不予开考。
二、命题与考试
(一)根据我校专业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及相应的考试科目,同时编写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
(二)选拔考试科目为学校组织的两门主要专业基础课。
(三)命题形式:采取封闭方式。
(四)考试在江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采取标准化形式,采用单人单桌,监考老师实行回避制。
(五)采取全封闭流水阅卷法,实行阅卷教师、累分人、复核人签名制。
(六)阅卷完毕后由工作人员拆封登分,实行复核制和签名制。
(七)命题、考试、阅卷、登分等环节均须在学校纪委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八)考试成绩经学校纪委监察人员签字后张榜公布。
(九)如对考试成绩有怀疑可申请查卷,经教务处长批准后按规定查卷。
三、录取工作
(一)英语最低入围线:英语科目成绩采用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适当比例确定全省英语科目(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高校可在省控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科目录取分数线。
(二)按专业划线,各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在英语过线基础上,总分达到录取线的考生即可录取。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出现相同分数,先按英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英语成绩相同,其次按计算机基础课分高者优先,若计算机基础课分相同情况下,则文科类、艺体类和外语类按大学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科类、管理类按高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2016新余学院专升本专业共25个,出现各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人(含)、专业无人报名或英语合格人数不足3人,故该专业停招录取。
(四)预录取名单公布后,因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则为自动放弃最终录取。
(五)按专业确定招生名额。每个专业招生名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每个专业招生名额= ×招生总数
(七)录取程序
1.按专业、按英语控线、按三科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2.张榜公布预录名单。
3.张榜公布无问题后将预录名单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4.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教务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本实施办法由新余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