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尽快领取证书:
一.领证所需材料: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1);
2、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贴好考生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3、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准考证原件(准考证遗失,可用身份证代替);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二.说明:
领证地址: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桓公路9号二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联系人:王炎刚;联系电话:7214947。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