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普通话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见》以及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普通话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院所有学生皆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不合格的学生缓发毕业证书。
本学期我院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定于2016年6月14日进行,测试地点为:教学楼A座404、408室。现将测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1.本学期开设普通话课的各专业学生(以证代考)。
2. 2012级、2013级、2014级各专业普通高职、中专学生,以及2011级至2015级三二连读、五年一贯、高技学生。
3.以前参加测试未达到等级标准的各级别、各专业学生。
4. 本学期未开设普通话课的2015级学生暂不参加测试。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6日。
2、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开课班级的报名工作由任课教师组织完成。)
3、各班级负责人认真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报名表中的各个栏目均不得改变格式,其中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均从下拉菜单中选填,否则数据无法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4、各班级报名时需提交《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打印稿一份(学生个人信息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报送以班级名称命名的电子文档至语委办邮箱。
5、报名学生需提交两张2寸近照,照片背后请写清本人姓名及所在系部和班级。各班收齐并用信封分装两份后交至语委办(任课教师)。
三、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根据鲁财综【2012】47号等规定,参加测试学生需交测试费 25元∕人。请各班级将费用收齐,交至语委办(任课教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13563276049
语委办邮箱:zzzyxyywb@163.com
办公地点: 信息楼南楼707室
枣庄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