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口一中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委,各中学,局机关有关股室:
现将《河口一中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口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
河口一中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今年我校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相关特长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校招生范围之内且初中阶段思想品德评定的等级为优秀,身体健康,达到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在初中阶段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且初中阶段曾被评为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员)。
2.初中阶段在数、理、化、英语、信息等学科市、区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和在市区级中学生作文竞赛中获奖者。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包括在音乐、美术、体育或在科学领域具有特殊才能与潜质)。
三、招生计划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定为60人。
四、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创新人才类60人,招考文化课成绩在本校位于学籍人数的前15%,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
五、招录程序
1.学校制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是初中阶段文化课知识,面试内容主要侧重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等方面。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预录取优秀生。
2.组织报名材料审核。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在3月25日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报名时连同能证明学生全面发展的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学生户口簿(验证后带回)一起递交到河口一中。在材料审核、调研过程中如果发现学校、学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3.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在2016年4月15日上午,第一场8:00—9:30,第二场10:00—11:30。
面试时间在4月18日上午。
4.确定通过测试学生名单,并于4月18日至22日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情况调查。
5.公示无异议后,向区、市教育局报送通过自主招生测试学生名单。
6.录取原则: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的同学,参加东营市2016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生所在学校录取线下20分以上,即可被我校录取。
六、自主招生领导机构
1. 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华
副组长:马永祥
成 员: 李清玲 崔兴岭 王新宝 裴泽安
2. 工作小组
组 长:马永祥 副组长:裴泽安
成 员:张顺河 何炳银 王文慧 周春生 代 鑫
刘金生 杨荣慧
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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