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是如何分配的?
答: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对辖区各初中学校进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的基础上,按奖惩和均衡的原则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将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对省、市级规范化初中学校适当奖励指标生名额。对存在超班额现象的学校、辍学率高的学校适当调减其指标生名额;因办学行为违规,被市、县区查处通报的学校,适当调减其指标生名额;因办学行为违规,被省有关部门查处通报的学校,取消其当年分配指标生的资格。奖励、调减后的指标生名额按初中学校本学区应届毕业生实际在籍人数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各占50%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