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学位点动态调整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于2016年3月启动了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制定了《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6〕55号,根据该实施办法,经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初步调整方案、专家评议论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投票,同意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点动态调整方案,调整结果如下:1.撤销 “劳动经济学”二级学科点,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撤销“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二级学科点,增列“中国史”硕士一级授权学科;3.撤销“应用化学”硕士授权二级学科点,增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撤销“系统科学”硕士一级授权学科,增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一级授权学科。
现将调整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16年4月29日——5月14日。如对上述调整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 周明成 ,联系电话:0376-6392711,邮箱:syyjsc01@163.com。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