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6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7号)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2016年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的面试工作分为国考和省考两部分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朝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和省考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从今年开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由朝阳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负责认定工作。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由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负责;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由朝阳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按省要求,2016年上半年暂不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
一、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9日-5月13日 (8:30-17:30)时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二、教师资格认定和省考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朝阳市教育(体育)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朝阳市养老院对面,市内乘坐5、6路公交车可直达)
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点击下载此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点击下载此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体检表(点击下载此表)
申请人需持《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上须有体检医院签署的体检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在现场确认时进行提交。
7、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未发合格证书需提供考试时间(年度)、本人身份证号,便于工作人员现场查询。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内毕业学校学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师身份证明1份
9、《承诺书》1份(点击下载此表)
10、提交与网络报名时所用的同版免冠照片3张(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背注姓名及所报学科
(1-9需按顺序依次装订)
三、省考面试报考范围
1.参加工作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在学期间完成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的,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后,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可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实际操作考试。
2.参加 2014-2016年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后,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可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实际操作考试。
四、省考面试标准及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省考面试工作按照《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辽教发[2008]73号)的通知执行。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省考面试工作拟定于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于6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发放,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体育)局领取。
五、省考面试说课题目
6月中上旬将在“朝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省考面试说课题目。(说课题目下载网址:http://www.cyedu.cn/)
六、省考面试测试费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规定,考生需在现场确认环节缴纳教师资格认定省考面试费,标准为180元/人次。
朝阳市教育(体育)局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