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6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7号)、《关于2016年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9号)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全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省考)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安排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由阜新市教育局统一负责,其中师范生优先在学校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严格按《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执行。
二、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
2016年我市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分为国考和省考两部分进行。
(一)省考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16年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9号)(附件1)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 “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统一选择阜新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暂不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
申请小学、中学、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2016年5月9-13日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2016年6月20-30日
3、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5月10-13日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 6 月 27 -7月1日
网报截止日期后申请人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到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马家店大厦对过)进行审查。
现场确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学历专业必须与申请教师种类相对应);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申请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或在校期间记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成绩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非师范院校毕业人员提供);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由本人打印的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7)、《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一份(见附件2);
(8)、《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见附件3);
(9)、20课时教案和50课时听课记录(手写);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一份(见附件4)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鉴定并加盖公章;
(11)、申请人上交与网报上传的照片相一致的小二寸照片2张。
(12)、《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申请幼儿园教育资格人员提供)。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参加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初步定于5月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考生请于6月21-22日到海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省考流程图: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网上报名(5.9-11)→面试→认定网上报名(6.20-30)→体检(6.21-22)→认定现场确认(6.27-7.1)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
认定网上报名(5.9-13)→认定现场确认(5.10-13)→面试(5月末)→体检(面试时通知)
三、其他问题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文件及具体要求,可在下列网站公告栏中查找及下载,在报名期间时间上如有变化请随时关注阜新教育网:
辽宁教育人才网,网址:http://www.lnjyrc.cn/
阜新教育网:http://www.fxedu.com.cn
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0418-6618508(现场确认时请拨打此电话)
阜新市教育局人事科:0418-6010055(网报时请拨打此电话)
四、关于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安排
从2016年开始我省锦州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请县区教育局给予配合。
阜新市教育局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