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
今年招生方案4月22日前公布
特长生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凡经市、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考核录取委员会。考核录取委员会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招收特长生的文件制定招收特长生的认定标准和录取程序,并组织实施。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在4月15日前,要将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2日前,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将向社会公布。
特长生中考总分原则上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确有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区(市、县)属高中学校,报当地主管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审批后(省、市直属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复核审批),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30分以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