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08年11月11—12日(具体面试日程安排详见附表一)。
二、面试地点
考场设在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行政学院),负责全市定向招录职位的面试工作。
三、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110分(含110分)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77人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表二)。
四、面试要求
(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控制线60分以上(含60分),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二)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本人在面试一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面试等原因导致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数不足2:1的,从报考该县(区)该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分数(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若到面试时因各种原因不到场参加面试的按实到场人数或等额进行面试;若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
(四)由各县(区)组织部门通知应考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由于考生的通讯和其它原因无法联系通知到,又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应试人员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抽号参加面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前考生集中在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宣读本次面试考生纪律与须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并依次由考生填写抽签顺序号和姓名。
(七)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普洱市2008年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面试考生须知》(附件三)。
五、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考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2)和面试成绩(含加分/2)5:5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农业农村(社区)工作知识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加分/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