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从2016年4月18日起,原由广西人事考试院发放的除会计、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外的所有各类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调整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调整后,广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渠道如下:
会计类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及遗失补办请咨询广西财政厅会计处,咨询电话: 0771-2863573,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财政厅综合楼1楼大厅。
卫生类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及遗失补办遗失请咨询广西卫计委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71-5858129,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卫计委(原计生委)1楼大厅。
除会计、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外的所有各类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咨询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386,5595390,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遗失补办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负责,办理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1楼(广西人才市场附近,琅西菜市金禾宫大酒店对面),咨询电话,0771–5841400,广西人事考试网站:www.gxpta.com.cn
区直单位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由区直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后,送到自治区职改办补办。咨询电话:0771-5866234,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星湖路加油站,司法厅对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楼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