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课(外语)统考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线55分,且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不低于140分,依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分接收专业排序录取。
2.当“实际录取计划数”仍小于“计划下达总数”时,剩余计划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在满足公共课(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前提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3.针对退役士兵学生:按公共课(外语)统考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线40分,依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2016年高职升本科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分接收专业排序录取。
附:各接收专业录取最低分
序号 | 接收专业 | 最低分 |
02 | 英语 | 202 |
03 | 法学 | 174 |
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75 |
0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97 |
06 | 工商管理 | 167 |
07 | 会计学 | 193 |
11 | 工程管理 | 195 |
09 | 通信工程 | 171 |
08 | 汉语言文学 | 213 |
12 | 电子信息工程 | 197 |
10 | 自动化 | 141 |
15 | 数字媒体技术 | 173 |
06 | 工商管理(退伍士兵) | 252 |
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