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学位点、研究生导师:
2016年毕业研究生论文盲审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统一要求于5月20日前完成。请各学科、学位点、研究生导师以及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协调好时间,务必按时完成好上述工作。
二、研究生论文答辩专家组成员审核表必须提前报送医院科研处和校研究生院审批。各学位点的答辩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需 提前5个工作日 报医院科研处及校研究生院备案,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一经确定后,不得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科研处。校“研究生培养督导委员会”将全程抽查、监督论文答辩工作。
三、统招研究生答辩相关材料(即完整的培养手册2014年9月版)务必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栏目查询下载。
四、 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具体通知见学位字〔2016〕1号《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研究生于5月24-25日将学位申请所有材料报医院科研处,逾期不候。
科 研 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