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
因工作需要,委局机关和派驻机构面向全区公开选调纪检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8人。如无合适人选,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指标数。
二、选调条件
1.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重点选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4.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可选择网上和现场报名。(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nbzhjw@163.com。(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现场报名地址:区纪委干部室(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A1-1221室、A1-1212室)。联系电话:86271173、86661290。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或电子版,报名表可在区纪委网站(http://jw.zh.gov.cn)下载。各镇、街道和区直属单位要积极推荐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公开选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
2.资格审查。由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同意报考的通知。
3.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办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5.公示。对拟调人选在区纪委(监察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