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类别 |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 学习年限 | |||||||
研究方向 | |||||||||
课程设置 | |||||||||
课程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学时 | 修读学期 | 可选或必修 | 学分要求 |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1或2 | 必修 | 至少6学分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18 | 1或2 | 两门选一门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8 | 1或2 | ||||||
英语C | 2 | 48 | 1或2 | 必修 | |||||
专业英语*/法律英语 | 1月2日 | 24/48 | 1或2 | 注2 | |||||
学科专业课 | 专业基础课 | ||||||||
专业选修课 | |||||||||
职业素质课程 | 包括信息检索、经济、管理类、人文课程、职业道德伦理等。 | 至少3学分 | |||||||
其他必修环节 | 专业实践 | 2016-4-6学分 | 6-7学分 | ||||||
系列讲座 | 讲座内容主要包括: A、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科前沿知识、现状、发展趋势等; B、信息及信息工程方面的知识; C、人文社科及社会发展方面的知识。系列讲座课的考核要求是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讲座次数不少于 5次,记1学分。 | 1 | |||||||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 1 | ||||||||
总学分要求 | 参见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的文件要求 |
注:1.公共必修课、学科专业课和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应符合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要求,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实践为学位课;
2.各学院根据专业不同设定专业英语教学内容。专业英语(适用于法律硕士之外的各专业)24学时,1学分 ; 法律英语适用于法律专业,48学时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