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招考职位及其所需的其他条件、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行政工作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本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4月1日。
(六)应届生可以报名,但需取得毕业证后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应聘者需要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八)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考者直接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四楼办公一室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背面签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报考人员资格,由用人单位发放准考证,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用人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由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我局将在http://fagai.nanhai.gov.cn/cms/html/nhfgj/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人:聂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32429、86230801。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2016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