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笔试开考前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二)笔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2016年4月24日:
上午9:00—11:0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
(三)笔试地点
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各级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
(五)笔试分数公布
经国家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1日至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分数。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2016年6月15日专题信息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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