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单独招生考试,通过综合成绩测试,现将预录取下列1166名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院纪检监察处反映,电话:0731-82782013。 凡被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1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学院根据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进行录取。
2016年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公示:
http://www.hniu.cn/n355_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