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担负着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学校为厅(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7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70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学校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5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5个本科专业、 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设有16个学院和2个专业教学研究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和商务学院(独立学院)。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正规教育大学本科。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专业对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二)博士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优秀博士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注:(优秀博士指内地“985”和“211”院校毕业生、近5年主持1项省部级课题、以第一作者发表权威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重要核心期刊2篇。)
(三)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者须达到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等2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所提供招聘岗位的相关学院(后附各相关学院地点及办公电话),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7842171。
(四)报考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人员所提供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分为学院试讲和学校试讲,试讲内容为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学院试讲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学校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试讲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经确定的录用人员,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五、招聘监督。本次由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784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