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人才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记录。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人力资源管理、中文、法律专业或有人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逻辑思维及组织协调能力。
(五)热爱人才工作,具有团队精神,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七个阶段。
三、报名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考者请登录肇庆高新区人才网(www.job0758.com.cn)下载填写《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附近期大1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本人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2篇,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qgxrc@126.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
(三)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8-3638038。
四、有关事项
1、区人才中心对报考者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岗位相关业务知识等。参加面试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原件供审核: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大1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发现上述材料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食宿由区人才中心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由区人才中心承担(公共汽车按车票实际数额报销,飞机票、火车票统一按火车票硬座标准报销)。
五、工资待遇
经试用合格(试用期三个月),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区人才中心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区高层次人才政策。
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