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一)考试范围
1、中医“三基”:占50%,国家中医药局要求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医学“三基”:占50%,国家卫计委要求掌握的医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二)报到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08:00-8:40,请带二代身份证备查。
(三)考试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9:00-10:00
(四)考试地点:
编号为1-280号的考生:考场1(佛山市中医院6号楼16楼学术报告厅)
编号为281-340号的考生:考场2(佛山市中医院6号楼16楼小会议室)
编号为341-419号的考生:考场3(佛山市中医院6号楼3楼电教室)
考生名单及考号见附件
(五)考场规则
1、考生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携带包、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手表、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黑色水笔、铅笔和橡皮。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
4、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题。
6、考试时间:60分钟,即9:00-10:00。
7、考生于考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视为自动放弃复试笔试资格,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20分钟,方准予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生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的范围内答题,在规定范围外答题均视为无效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等待监考员收卷,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1、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一)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10:3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20日(星期三)全天。具体安排4月19日笔试后公布。
(二)地点:佛山市中医院6号楼16楼小会议室
佛山市中医院科教科
2016.4.12
附件:考生名单及考号详情请参考http://www.fstcm.com.cn/rczp/201604/t20160412_61354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