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 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普通高中中职招生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总分值63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合卷为理科综合,分值分别为70分、50分、30分;思品、历史、地理合卷为文科综合,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30分。考试形式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命卷,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时间与本学期期中考试同步。考试结果作为鉴定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
三、高中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值
高中招生考试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高中招生考试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考试、考查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分值为740分。具体为:
考试科目9个,分值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 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合卷为理科综合,分值分别为80分、70分、40分;思品、历史、地理合卷为文科综合,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40分。
考查科目3个,分值6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40分(初一、初二考查各10分,初三现场测试20分),理化生实验技能10分,信息技术10分。
考核科目主要包括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
(二)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和信息技术考查等为现场检测、操作,考核科目通过纸笔测试、实际操作、成果展示、才艺表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午别 科目及时间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2016年6月20日 | 9:00—11:30 语文(150分钟) | 3:00—5:30 理科综合(150分钟) |
2016年6月21日 | 9:00—11:00 数学(120分钟) | 3:00—5:00 文科综合(120分钟) |
2016年6月22日 | 9:00—11:00 英语(120分钟) |
2.考查科目考试时间: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时间为2016年4月,信息技术成绩以本届毕业生在八年级时全市统一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成绩为依据。
3.考核科目考试时间:
各学校在学科课程结束后按新课程标准要求组织考核。
(四)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分工为:考生报名、考试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查及阅卷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理化生实验技能和信息技术考查由市电教馆组织,考核科目由各初中学校组织。
(五)考点设置
考试科目考试考点集中设在城区学校,参考学生实行随机混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的文具,由学生自愿自费购买。
(六)成绩呈现形式
高中招生考试、考查科目成绩满分为740分,以分数形式呈现,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发布。考核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七)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高中招生相关政策
(一)优录政策:
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少数民族、烈士子女或弟妹、海外侨胞子女、农村独女户及政策内两女户绝育家庭的女生,中考成绩加5分后参与高中录取。军人子女按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军区政治部《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文件精神,中考成绩加5分后参与高中录取。以上对象不累计加分。计划生育优录工作由市卫计委负责审核,审核完成后将优录名单由经办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送市教育局作为优录依据。其他优录和限录的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限录政策: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普通高中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
3.学籍所在学校与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受仙桃中学指令计划;仙桃中学分配到农村学校(含十中、十一中) 的指令计划,只能从学籍在农村乡镇学校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录取。
4.所有考生中考报名后不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仙桃中学计划生招生政策:
1.仙桃中学通过自主招生考试提前录取120名学生。具体操作按《湖北省仙桃中学2016自主招生方案》进行。仙桃中学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的学生参加全市中考报名,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招生考试。
2.仙桃中学全部指令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具体分配办法:各校初三学生数所占全市报考总人数权重占70%(城区学校总计划再按当年招生计划数分配到校),2015年中考合格率占20%,2015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占10%,适当倾斜乡镇初中。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只录取中考成绩在全市2000名以前的学生。没有完成的指令计划分城区和乡镇按志愿择优录取。
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其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原则、基本内容、评价标准、操作办法、呈现方式等继续按照《仙桃市二00六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仙教基[2006]5号文件)执行。
各初中学校要从2016年4月15 日起开始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成立综评学校领导小组及若干工作专班,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指导班级和学生认真收集评价资料,认真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级教师评价小组评价、学校审核认定等环节。坚持实行公示、诚信、监控、复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违纪违规或工作程序不到位导致学生及家长争议甚至上访的,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5月10日前,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全面完成,按仙桃市中考资格审查录入软件要求填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中考资格审查资料一并上报。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招生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稳步有序实施,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全体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基教科、体卫艺科、监察室、教育招生考试院、教科院、电教馆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升学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镇办中心学校和市直各初中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各方面工作的详细方案,合理分工,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以保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升学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仙桃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