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遏制洗钱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涉毒、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恐怖组织等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商业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我行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行上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
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成立后,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法,积极组织实施反洗钱宣传准备工作,向所属二级支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反洗钱知识问答》等有关反洗钱宣传资料,要求支行深入学习《反洗钱法》。在反洗钱宣传月准备阶段,我行定制统一了“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到总行领取《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并将宣传条幅和手册按时下发到支行,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学习反洗钱法,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在各营业网点营业厅内大屏幕内循环播放“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被用于洗钱活动”宣传标语,在网点营业场所柜台和大堂经理桌面摆放宣传册、页,向客户积极宣传反洗钱法。
2014年11月15日,我行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向客户及社会公众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开始进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支行反洗钱宣传小组对各支行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天津农商行相关领导给予我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大力支持和关怀,在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期间通过多次指导我们工作,2014年11月19日我支行风险管理部人员和行营业部反洗钱宣传小组在户外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本次户外反洗钱宣传活动主要是向 镇附近街区居民进行一次反洗钱教育宣传,加强居民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重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基础知识、公民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工作人员分批在人流量大的街区派发宣传资料,形成宣传辐射效应。宣传当天,相关领导亲临我行营业部宣传现场,和营业部宣传小组人员一起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公共区域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向过往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洗钱的危害,呼吁社会公众自觉加入到反洗钱行列,活动中为过往群众提供咨询150人次,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260册,其他宣传资料420张。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行各支行都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支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二级支行、营业部、分理处内勤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宣传动员学习会,会上科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反洗钱知识问答》《反洗钱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学习了《中国反洗钱犯罪案例剖析》中的典型案例,和一线基层业务负责人探讨了在工作中怎样早发现、识别涉嫌反洗钱的情况。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开展过程中,我行各支行积极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全力进行反洗钱法的宣传。如我行 行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利用农村村民农闲赶集的时间,在支行门前摆放反洗钱宣传台,为过往村民提供反洗钱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认真向公众解答洗钱的概念,反洗钱的作用及意义,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客户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银行依法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义务,使客户和公众了解参与反洗钱的意义和社会职责;在营业网点设立“反洗钱宣传咨询专柜”,结合当地农业特色,近期农业购销现金业务频繁的特点,及时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提高客户和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有些支行不但在营业网点外进行宣传,而且还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开展宣传。如我行营业部、 支行等都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布置宣传台,向来行办理业务人员进行宣传; 支行根据本行客户特点,以个体经营者、企业单位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走进企业和社区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普通市民的反洗钱意识,同时利用上门营销这一工作特征,积极向客户单位员工宣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我行下属各支行对反洗钱活动均作出宣传总结,并拍摄照片,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深入学习反洗钱法,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此次《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全行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了解了反洗钱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熟悉了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及洗钱的手段、特征、危害,更加明确了我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所属的17个营业网点均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在36个网点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向客户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进行宣传,使宣传活动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社会群众对反洗钱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为《反洗钱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篇二
2014年,我行在人行的正确领导下,站在2013年累积的宝贵经验上,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脚踏实地、勤奋进取,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现将全年反洗钱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一是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行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支行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二是结合我行实际,会计结算部特增设反洗钱主管一名,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注重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一是邀请人行领导现场指导。3月召开了“xx银行2014年反洗钱工作会议”,特邀xx市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xx科长、xx副科长莅临指导。会议传达了全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会议精神、回顾2014年我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布署我行2015年反洗钱工作。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行高管、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营业室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共XX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是夯实理论基矗我行统一征订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分析和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典型安全解析》、《中国洗钱犯罪案例剖析》、《反洗钱调查实用手册》等书,并对“一法四规”进行了汇编印刷,全行员工人手一册。
三是学习形式多样,总行集中培训和支行分散培训相结合。要求总行按季、支行按月至少进行了一次学习培训。支行经常利用晨会时间向全体员工灌输反洗钱知识,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
三、注重执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
一是制度先行,出台了《xx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试行)》、《xx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核验客户身份证件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是执行至上。如认真落实人行xx号文件,重新印制了.《个人开户申请书》与《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修改申请书》,加了职业、身份证有效期、国籍等要素,并对必填项作了星花标注;不断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与客户信息补录工作;账户年检工作中对账户资料过期的账户,限制其账户使用;对公账户开户时,对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后,并将核查结果打印在身份证复印的背面;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人工甄别后,可疑上报数量较同期明显减少;认真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等。
三是检查落实。5月份及12月份会计结算部组织进行了两次反洗钱专项检查;2014年5月12日到2014年6月18日内控稽核部对四家支行反洗钱相关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一次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
四、注重宣传,增强民众的反洗钱意识
一是定点宣传。2014年我行分别在夷陵广场与步行街等地进行了7次大的反洗钱宣传,其中xx支行在解放路时代广场开展的打击洗钱宣传活动,刊登在了2014年8月13日《xx日报》周末版上,对提高社会的反洗钱认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全面宣传。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据统计,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洗钱法》知识宣传资料7500多份,各网点门前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横幅25幅,营造了浩大的反洗钱宣传声势,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民对反洗钱认识。
三是联合学校开展反洗钱宣传。我行针对小学生流动性强、分布广,接受知识快的特点,与学校共同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反洗钱》的课外活动。并深入xx小学开展广播讲座,动员学生将在校学会的反洗钱知识传授给家庭成员。
篇三
为认真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银协发【2013】6号)及《2014年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徽银办【2013】71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于6月1日-6月30日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点宣传
活动期间,我行积极利用营业网点开展宣传。一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展示“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字样;二是开辟活动展示区,摆放宣传服务月展架、折页等相关宣传资料,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对我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投诉受理热线(96588)、消费者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各类事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多个方面进行公示。三是安排大堂经理对前来我行办理业务的广大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及相关业务办理咨询。
(二)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日活动
根据活动要求,6月1日为活动集中宣传日,我行要求各分行安排网点集中进行为期一天的集中宣传活动,参加集中宣传的支行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材料和主题X展架,设立业务咨询台、安排宣传专员对我行服务收费政策、投诉受理渠道及处理流程、消费者权利和义务、银行理财及各类代销产品的风险点等广大事关消费者自身权益的多个事项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解答。
(三)强化合规销售,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我行产品服务售前(研发)、售中及售后环节。在产品设计研发环节,于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中列明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相关风险提示条款。在产品推介销售环节,由产品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风险告知,提示客户阅读合同或协议中列明的风险条款等风险提示内容,并要求客户在已充分了解业务风险的基础上留存“我已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等字样,避免消费者在不了解产品风险的基础上盲目购买,贯彻和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售后环节,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客户使用产品服务的意见建议,作为本行服务优化及改进的重要现实基础。销售人员的销售合规性列入我行零售业务专项检查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并作为本行“管理与内控”考核指标,按年进行考核。
宣传服务月期间,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行要求各分行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服务暗访检查力度,尤其注重对于产品服务销售过程中风险揭示及消费者权利和义务宣传的检查和查访力度,对于产品风险揭示及消费者权利义务宣传不到位的情形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将其纳入员工个人绩效考核。
(四)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学习和培训
各分行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保护知识读本》进行学习和培训。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和培训,如黄山分行将其列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并邀请当地银监分局、消协领导到会为全体参训人员发表动员讲话。二是建立“例会制”,开展日常持续学习。各分行利用支行晨会、夕会及周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纳入例会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于每日进行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长效学习机制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