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本次单独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如下,公示期为4月1日-4月7日,如有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4月8日8:30-4月9日17:00之前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我院招生处(行政楼207)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院录取意见。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c.myvtc.edu.cn/asp/module2.aspx?id=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