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区为市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8名。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各县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3月31日;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均需全部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6年宝鸡市市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本次遴选收取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详见遴选计划。
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吋彩色证件照2张。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
遴选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5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
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照考试人数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统一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计划为1:1。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遴选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遴选部门和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分赴各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前出现职位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s.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在实施公开遴选过程中,各遴选部门和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程序,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公开遴选工作整体进度不受影响。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公开遴选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公务员局
2016年4月8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