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6】1号)要求,现将201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含硕士)毕业生申请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本校2016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或硕士)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一)师范教育专业毕业,或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1.师范教育专业界定,以《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的有关规定为准。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一是提供国考合格证,即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红色),二是提供省考合格证,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蓝色),省考合格证必须三证齐全,且学段学科一致。
(二)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等条件。
1.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因申报教师资格时毕业生尚未毕业,高校应为申请人统一出具证明公函并加盖公章。
2.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教师资格体检由校医院负责,4月19日集中体检。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各院系有关部门鉴定盖章。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08:30—4月29日17:30。
2.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证网(http://www.jszg.edu.cn),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即国考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红色合格证书),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选择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为现场确认点,上传电子照片;
(2)核准报名信息后提交将生成申请报名号,申请人须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并用A3纸正反打印报名“申请表”2份;
(3)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
三、学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继续教育学院一楼2115办公室。
3.现场确认前申请人须向院系学工处在5月5日前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纸正反打印),须贴(与一寸照片同底)二寸照片,申请人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6)体检表(加盖体检公章和粘贴1寸照片);
(7)《毕业生历年学业成绩表》,师范类须标注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成绩(在成绩栏划“√”);
(8)非师范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注意必须与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的学业成绩档案(不能以就业推荐表代替)的原件和复印件;
(9)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复印件;
(10)一寸照片一张(只粘贴照片一角到一张“申请表”右上角,作为教师资格证备用照片,须与网报照片一致);
(11)所有原件由院系负责人审核后退还学生本人。
备注:关于学校现场确认事宜,武汉市教育局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