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招聘合同制速录员2名(男女不限),招聘合同制协警3名(限男性)。
二、工作职责
(一)合同制速录员要求使用电脑或速录工作负责认真、客观地做好各类案件或会议的记录工作,做到内容正确完整准确;负责完成院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合同制协警负责协助司法警察履行职责;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为业务部门办案、出差、下乡提供驾驶服务;负责完成院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三)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法院工作;
(四)具有怒江州户籍;
(五)合同制速录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在每分钟120字以上,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
合同制协警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小型车辆,部队复退军人、公安类或体育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要求女性在160cm以上和170cm以上;
(七)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四、不予聘用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公开招聘。
应聘合同制速录员的人员经笔试及打字速度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应聘合同制协警的人员经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六、报名
报名地点: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515室)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余烨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6-3565512
报名时需提交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8张(含电子版),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给报名人员。同时报名人员可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明或计算机、英语、普通话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各类费用自理。
七、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打字速度测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试用
合同制速录员经过笔试、打字速度测试、面试后,按照打字速度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前2名同志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若打字速度测试成绩排名第2的有若干名成绩并列,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来确定试用人选。
合同制协警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考核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前3名同志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若体能测试成绩排名第4的有若干名成绩并列,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来确定试用人选。
试用期间待遇为5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管理
被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使用,政治部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管理。招聘的合同制速录员和协警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1200元,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种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全程参与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不能按时到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回答问题,对虚报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本公告由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86-3565512(政治部)
监督电话:0886-3565505(纪检组)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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