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在高明区沧江中学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2016年4月8日下午15∶00时。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开始进入试室
2.笔试地点:高明区沧江中学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尾(即在荷富路从区人民法院侧转入明国路直走约1公里)
考生具体所在试室请查看《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笔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开考前20分钟宣读《笔试考场规则》,请考生务必在开考前20分钟入座。
4.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因考试人数较多,极易遇到交通阻塞,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时间到达考场并熟悉试室位置,以免耽误您的考试。
5.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考场附近的停车场地也有限,请考生自行搭车前往;考场内不设储物处,除考试用品外,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其余物品。
6.进入考场内,请勿攀爬栏杆。
7.若遇雨水天气,请注意考场内路面湿滑。
8.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编委办,电话:0757—88681308。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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