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慈善事业和慈善工作队伍建设,区慈善会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慈善项目管理及发展业务主管1名。
二、招聘范围
该岗位面向广东省户籍招聘。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设置:
(1)协助秘书处副秘书长制定完善慈善项目实施规划等。
(2)配合机构负责人进行各项目筹款工作;做好慈善项目拓展及宣传等工作。
(3)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维护与推广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1)热爱并立志投身慈善事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社会工作或慈善等相关工作两年以上。有大型活动策划经验及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结束日止);
(3)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项目策划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技能,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法律观念及服务意识。
(4)语言能力要求:国语、粤语。
薪酬:
月薪4000元,单位负责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网”及禅城区慈善会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发布满10天后方可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联系电话:82345555,联系人:刘小姐。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禅城区慈善会招聘考生报名表》,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2张。为方便外地考生报名,可通过邮箱(fscccsh@126.com)发送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电子照片等资料报考,但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相符,且考试开始前需提交证件原件核对。
4.资格审查:由禅城区慈善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五、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策划能力考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网”及禅城区慈善会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面试完毕后“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网”及禅城区慈善会网站上公布。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4、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聘用
1.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网”及禅城区慈善会网站上公示3天,之后按有关规定由禅城区慈善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全额工资的80%。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禅城区慈善会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