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现就发放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接收通知书和调档函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拟接收通知书和调档函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自取:请于2016年4月8日上午10点前,到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若代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邮寄: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4月8日下午以特快专递(EMS)寄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网报时的通信地址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二、请于4月30日前将全部档案寄(送)至研究生院档案室。详细说明见“调档函”。
三、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南湖校区文治楼309室) 负责人收,邮编: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6904。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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