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本科测试对象:报名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在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欲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所有中职考生。
2.专科测试对象:报名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在专科“保底线”以上,欲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的所有中职考生。
3.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由于已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4.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资格参加专科常规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必须参加技能测试。免试考生名单以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为准。
所有符合测试条件的中职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6年高职招考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于测试前到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测试点要求参加测试,逾期不再受理。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具体详见《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闽教考﹝2016﹞2号)。该文件已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查阅。
其中,本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率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的80%,高职(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率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的90%。
三、测试工作安排
1.本科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类别在有关高校设置测试点并委托其具体实施。其中:交通运输类和制造类测试点设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土建类测试点设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卫生类测试点设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农林牧渔类测试点设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岭校区),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测试点设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龙腰校区)。
2.高职(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按类别由招生院校委托相关高职(专科)院校牵头组织实施。其中:制造类和交通运输类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牵头负责;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类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教育类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牵头负责;农林牧渔类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医药卫生类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财经类由黎明职业大学牵头负责;旅游类和土建类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各类别测试方案由各牵头负责的高职(专科)院校制订,并提前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3.本科测试时间定为4月9日-10日,专科测试时间定为4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牵头院校根据实际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测试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测试点要专门成立测试工作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测试工作。工作组下设测评小组、考务小组、监察小组等若干职能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测试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测试点要根据《考试大纲》和工作实际,尽快组织制订具体的测试工作手册(包括测试工作组设置、测试时间安排、测试实施细则、工作人员守则、考生须知、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并提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加强人员管理。各测试点要严格按照机密级事项管理要求,加强试卷、评分标准等的安全保密管理,做好考评人员的保密工作,确保考评人员名单绝对保密。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考前须与所有考评人员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须与学校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和安全保密承诺书。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测试的工作人员均须回避。测试期间,考评人员须实行入闱封闭集中管理,不会客,不随意外出,不接打电话,不上网,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与测试有关的内容。要全面开展岗前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
3.加强考场管理。各测试点要根据测试内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测试场所建设。测试场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关键位置必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测试期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全程记录考生测试情况。要配备足量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金属探测仪等防控高科技作弊设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对每一位进入测评场所考生和测评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和严格的违禁物品检查,严禁将手机等通信和拍照设备带入测评场所。
4.加强数据管理。各测试点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现场测评和考后统一评卷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切实加强对统分、登分工作和考生成绩的管理,务必确保数据准确、安全、保密。各测试点和有关评卷点须确定1名专门负责考生成绩数据管理的同志,并按附件要求将名单报送至我院信息处。上报备案后,该同志应于测试前向我院信息处领取符合测试条件考生名单,并依据我院提供的符合测试条件的考生信息,以14位高职招考考生号为唯一数据索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生成绩的校对录入(报送数据格式见附件2)。录入后刻成光盘一式贰份,密封并经测试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后,一份存档,一份报送我院信息处。报送我院的信息经核对后,由报送数据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同时各单位必须以公函(需加盖学校公章)形式上报所负责的各类别本、专科测试合格分数线,在报送成绩光盘时一并报送我院信息处。各测试点对考生成绩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出现查分、遗留问题由上述单位负责解释。本科技能测试成绩由省考试院负责公布,各类别本、专科测试合格线以及专科测试成绩的公布由各测试点负责(公布时间必须安排在测试成绩成功上报考试院后)。各测试点提供考生专科技能测试成绩查询平台,考生成绩查询必须通过考生号等相关信息检索进行查询,院校不得以公示的方式对考生成绩数据进行公开查询。
5.建立应急机制。各测试点要以测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为重点,制订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应对各类突发(偶发)事件,特别是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要设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模拟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反应迅速有效、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妥当。测试期间,若发生突发事件,各测试点务必在第一时间向我院报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