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区直各中学:
为规范做好2016年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审核等有关工作,现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襄考院【2016】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做好宣传、组织及落实工作。
一、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审核流程
4月8日前,发放《致全区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确保每位考生及其家长知晓加分政策。家长回执收回备案。学校对照家长回执,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发放《加分申请审批表》,通知考生及其家长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优录资格确认手续,并做好相关登记。
5月5日前,考生及其家长将已签字盖章的优录材料送交学校。学校负责检查《加分申请审批表》上的相关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证件是否真实、证明材料是否完整、发放出去的审批表是否全部收回。
5月10日起,各校将考生优录材料报送招办审核并将相关数据录入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0日上午:12中、15中、19中、20中、21中、29中、31中;
5月10日下午:35中、44中、46中、诸葛亮中学、长汉路学校、星旺学校;
5月11日上午:市实验中学、38中、39中、43中、45中、47中、2中;
5月11日下午:竹条实验中学、牛首一中;
5月12日上午:青泥湾中学、太平店中学。
5月16日前,在樊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全区优录考生名单,并保留至8月底。各校对本校优录考生名单一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考生姓名、中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及工作单位等(见附件3)。举报电话:0710-3818499(区教育局行风办)。
5月25日前,完成全区优录考生录入核对工作(5月25日18:00关闭服务器修改功能)。从系统中打印优录考生名单,各校对优录考生信息进行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各校经办人及校长进行签字确认,杜绝错报漏报。
5月26日,区招办将中考加分申报审批汇总名册按申报类别打印,由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
二、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审核工作注意事项
1、《加分申请审批表》份数准确、内容填写规范。《加分申请审批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负责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2、区招办不接受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优录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审核。或未经学校、区考试机构公示的考生,不能直接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不能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樊城区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件1:《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襄考院[2016]16号文件)
附件2:致全区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