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的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此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66号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现代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工程造价和建筑室内设计十九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6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4、2016年我校高职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2016年福建招生资讯》公布为准。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福建省高职招考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2016年专科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均招收男、女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 备注 | |
学费 | 8500 | 报考代码4004 | |
住宿费 | 7人间 | 800 | 安装空调加60元 |
6人间 | 900 | 安装空调加70元 |
注:收费标准以福州市物价局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按照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报考代码以《2016年福建招生资讯》公布为准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奖学金:按国家国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
勤工俭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缓”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依据响应程序向学校申请减、免、缓缴学费。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通过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每年最高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4年。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429966、87429099(招办)传真:0591-87429985
学院网址:http://www.hnwomen.com 咨询QQ:119751649 监察电话:0591-8742919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院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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