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桂城街道公开招录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协管员一批,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录名额
计划招录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桂城分局及南海区桂城综合整治大队协管员共12名,其中内勤3名,外勤9名,我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二、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雇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年龄未满30周岁,即1986年4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复退军人可放宽至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复退军人可放宽至1.55米以上;
(三)佛山市户籍,桂城户籍或在桂城居住的优先;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矫正视力5.0以上;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无犯罪记录;
(七)具有摩托车驾驶证,或者同意在试用期内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否则不予聘用,特殊情况的可在报名时予以说明。
三、其它说明:
(一)复退军人可在笔试时加5分;
(二)从事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大队工作,能吃苦耐劳,非值班期间不提供住宿;
(三)本次招聘岗位需24小时值班。内勤人员日常工作以内勤工作为主,因工作需要时需参与外勤工作,建议为女性;外勤人员日常工作以外勤为主,建议为男性;
(四)可接受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在试用期内提交毕业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录用。
(五)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在招录后由招聘部门安排。
四、薪酬待遇:
年总收入约48000元,有晋升机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六、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3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只接受现场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七、报名地点: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桂城分局(桂城街道简平路员工村)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757-86396535。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并填写好《桂城街道招录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协管员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需本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
九、录取方式
录取须经过以下考核程序,报名者不能通过其中之一的即被淘汰。
(一)体能测试
报名后集中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轮考试。
(二)文化素质考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行政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
(三)面试
按各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由高至低初步确定各岗位招录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十、有关说明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及体检安排及成绩公告)将于桂城政务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桂城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