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队伍,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兽医站、食药监督所、工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共24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6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6日至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中山市民众镇六百六路镇政府一楼接待室;交通路线:中山208路公交车,民众大骏车站下车,步行约1500米到民众镇政府,或在大骏车站转368路公交车到民众政府站下车;中山209路公交车,民众文化广场站下车,步行约500米到民众镇政府;联系电话:0760-85168208;联系人:周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0760-85168315或85168208。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的专业代码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民众镇政府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5、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6、授权委托书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书原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统一由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1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22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总成绩相等的,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者录用。
五、政治审查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20日前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进行政审,到期未能提供资料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依序递补面试人选。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自行负担,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由民众镇组织人事办将公开招聘有关材料报民众镇党委会议审定,在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民众镇党委会决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民众镇组织人事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民众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