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省2016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已经下达。各系部应制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一:文件要求:全省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4月5日开始至7月29日截止。
二:宣传阶段(4月5日至4月8日)各系负责人要督促各班主任切实动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登记和申报计划阶段(4月11日至5月6日)
1、4月10日至4月13日,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系制定负责人处报名登记。
2、4月15日,学生处将各系所报材料汇总后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申请计划,提交下列材料:
(1)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提出申请的人数。
(2)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4)其他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其录取及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提交的各项表格和材料。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不予认定。
四:个人材料递交阶段(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人向有关院校相关部门递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申请人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7、其他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幅面)、《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b5)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b5),70克以上打印纸双面打印,由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自行下载打印。
学生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