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等单位公开遴选
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开展自治区住建厅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告》,现将本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就
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
2、集合时间:2016年3月31日早7:20前。
3、集合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内蒙古武警医院门口。
二、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进行。
2、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每人360元。
4、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
5、考生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结束后2天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手机号码有变动的提前通知遴选单位。
自治区公务员局咨询电话:0471—6946430、6946330
附:笔试、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http://www.impta.com/linxuangwy/2016330150407.asp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