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昆明市公务员局《关于申报2011年昆明市考试录用、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和人数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岗位4名(2男、2女),科员级
二、公开选调范围
司法岗位面向昆明市所辖基层人民法院在职法官
三、报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国家司法资格A证(95年以后取得法官资格),在法院审判部门任法官职务2年以上;
3、边疆民族自治县法院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的法官,本科学历人员需在所在法院工作满8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需在所在法院工作满5年;
4、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操守、工作业绩、身体健康,工作中无任何不良记录,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法院或所在法院的表彰奖励,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公务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规定,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回避。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报名。
公开选调各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应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法律资格A证证书(法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式两份(须注明本人具体工作部门);
6、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承诺书;
8、近三年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证明;
9、受表彰奖励证书、法官任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免冠近照3张(半寸)。
六、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选调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选调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考官由市、区(县)组织或人事部门统一选派。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在面试当天出现面试人员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可以进行等额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列入考察对象,对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选调。对空缺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在市组织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不影响选调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按干管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自动放弃选调或其他原因不能选调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871-4610859 0871-4096602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注:附件下载均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选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doc”和“公开选调报名表.doc”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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