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函〔2016〕22号
关于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市有关单位: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关于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7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1-22日两天,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5月21日 | 上午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2日 | 上午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的考试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该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支付的组织方式,具体事宜如下:
(一)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zg.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3月21—30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2—3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317室)。
网上支付时间:2016年3月21日—4月4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85835215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85811913。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异地考生按新考生处理。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老考生(指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6年5月13—19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www.lygkszx.com打印准考证。
2.发票领取:如需开具发票,可持本人身份证于考后一个月之内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考试大纲、教材征订及其他事项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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