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6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目前共有分支机构34家,其中异地分行1家,已经实现宜宾市八县两区全面覆盖。宜宾市商业银行以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区域经济、服务城镇居民为宗旨,努力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经营特色和较强风险管控能力的新型现代化银行。
为促进宜宾市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我行正以开放的心态,广纳英才,诚挚欢迎您的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定向招聘兴文支行柜面员工6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作调动,不得申请调配其它岗位,因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的除外。
二、工作地点
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1991年3月(含)以后出生};具有1年(含)以上连续银行从业经历的(不含临时用工及劳务派遣从业经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16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会类、电子信息类、电子商务类、计算机类、管理学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与银行相关专业;
(四)本人、父、母或配偶持兴文县籍户口(以公告日之前的户口薄为准);
(五)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到兴文支行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报名地址: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76号宜宾市商业银行兴文支行一楼办公室)。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宜宾市商业银行兴文支行柜面员工招聘登记表》(可于宜宾市商业银行网http://www.ybccb.com“人才招聘”栏下载);
2. 有效身份证原件;
3. 本人、父、母或配偶户口簿原件;
4. 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
5. 如年龄大于25周岁小于30周岁,则需提供具有1年(含)以上连续银行从业经历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6人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录用
七、待遇及劳动保险
(一)待遇
1.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2500元/月的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本行工资方案核定员工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本科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享受1600元/月的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和考试合格,按本行工资方案核定员工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劳动保险
凡经录用的员工,本行按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
八、此公告由宜宾市商业银行负责解释
本行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名额,并对整个招聘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宜宾市商业银行兴文支行0831-7058335
联系人:周女士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