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要求,青冈县继续面向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和社会为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对象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范围为青冈县政府举办的15个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医类学毕业生2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方法和步骤
(一)资格审查
由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市卫计局、省卫计局逐级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在考试前根据电话通知到县卫计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总分100分(仪容仪表10分、回答问题表达能力10分、医学基础知识80分)。医学基础知识答案统一确定评分点。
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天发布总成绩。
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额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由县卫计局、人事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一式4份。县卫计局、人事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计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本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工资与特聘岗位津贴由省财政统一拨付。
(四)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经县卫计和人事部门综合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以免试录取。
(五)聘用人员服务期满(3年),考取国家执业医师,经县卫计、人事、编制部门考核称职以上,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可纳入县级卫生事业编制管理。
(六)聘用人员服务期满(3年),考取国家执业医师的,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人提出申请,可在县域内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
(七)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在单位可为其免费提供食宿,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职定级和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青冈县卫计局人秘股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hljhfpc.gov.cn)和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校园网,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持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到青冈县卫计局人秘股进行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五点:
1.应聘人员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具体专业岗位,不填报具体单位,经面试、体检和综合考核合格后,由县卫计局对应聘人员进行具体分配。
2.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档案管理部门或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3.应聘人员登录学信网,提供近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5月20日。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青冈县卫计局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相符。
6.咨询电话:0455—3249688
青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