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禅城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5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专须为法律专业;本科不受专业限制,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工作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年收入约5-6万元。新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禅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1004室,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
(二)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到我院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四)打字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打字测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二)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0757-83207937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