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市委、市政府办公环境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聘后待遇
1、招聘单位:虎林市公安局。
2、招聘岗位:派驻市委、市政府公安协勤人员。
3、招聘人数:9人。
4、聘后待遇:一经录用,给予不低于现有协警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3、2016年3月1日前取得虎林市城镇居民户籍(不含农垦、森工),高中以上学历,男性,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复转军人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档案或原件不符的,以及已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考试考核。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并进行健康检查;
4、对拟聘人选在虎林市政府网站(www.hljhulin.gov.cn)、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ls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或公示环节因存在异议,经审核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拟聘人选按落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履行聘用程序。由市公安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分为10米X4往返跑、100米跑、俯卧撑,分别按30分、30分、40分计算,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累计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4、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6日(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虎林市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就业人才窗口。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1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部队复员、退伍军人证明材料。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2日在人社局一楼咨询台领取准考证。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面试考场全程监控和录像,广泛接受监督。出题、面试专家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没有提出回避的,一经查出,取消该考生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虎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办、政府办和公安局共同组成。
报名咨询电话:0467-5891165、0467-5891183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